正文:实践中和理论中对这问题争议较大,房产律师依据主流的看法总结觉得认购是产品房交易合同的预约合同。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已经对开发项目立项并办妥规划审批手续,此时开发项目已经定型,所售房子的面积、户型、容积率、绿化等指标均已经确定,但未缴清土地出让金和未获得产品房预售许可证,不拥有产品房预售条件,因而不拥有签订产品房交易合同的条件,存在着事实和法律方面的障碍,此时就只能签订认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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